1.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管理的发展规划,负责出版物市场“扫黄打非”计划并组织实施,规范和指导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;
2.负责对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领域的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;
3.负责对新闻出版、文艺演出、文化娱乐、文化艺术品和互联网文化、动漫、电子游戏等文化市场进行监管;
4.指导行业协会工作;
5.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;
6.承担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职责;
7.指导管理全市的新闻出版工作,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监督管理;
8.负责对辖区内的新闻出版活动(包括出版物的出版、印刷或复制、发行)实施监督管理;
9.查处出版、印刷、复制、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,负责辖区内著作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,调解著作权纠纷;
10.完成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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